江蘇長江商業銀行關于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浮動利率定價基準轉換的公告
尊敬的客戶: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2019〕第30號公告要求,金融機構應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就定價基準轉換條款進行協商,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現將我行相關定價基準轉換工作內容公告如下:
一、轉換范圍
(一)轉換范圍為我行2019年12月31日前發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客戶。
(二)剩余貸款期限不足一個重定價周期的貸款,即原合同約定的貸款到期日早于下一次重定價日的貸款可不轉換。
(三)不良貸款不納入轉換范圍。
二、轉換時間
自2020年3月20日起,最晚于2020年8月31日前結束,我行截止日如有調整另行公告。
三、轉換規則
(一)經協商一致,可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加點數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內固定不變;也可轉換為固定利率。定價基準只能轉換一次,轉換之后不能再次轉換。
(二)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加點數值應等于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與2019年12月發布的相應期限LPR的差值。從轉換時點至此后的第一個重定價日(不含),執行的利率水平應等于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即2019年12月相應期限LPR與該加點數值之和,之后自第一個重定價日起,在每個利率重定價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LPR與該加點數值重新計算確定。
(三)定價基準轉換的同時可重新約定重定價周期和重定價日,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重新約定的重定價周期為一年。
(四)如存量浮動利率貸款轉換為固定利率,轉換后的利率水平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換后利率水平應等于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
四、辦理方式
我行客戶經理將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主動與您聯系,協商轉換條款內容,簽訂相關補充協議文本,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完成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
由此給您帶來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請諒解!同時,對您長期以來給予我行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謝!
特此公告。
江蘇長江商業銀行
二〇二〇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