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長江商業銀行關于對公函證業務受理信息的公告
江蘇長江商業銀行關于對公函證業務受理信息的公告
尊敬的客戶:
您好!為提高對公函證業務辦理效率,提升我行客戶服務體驗,現將我行對公函證業務受理信息公告如下:
一、函證受理方式及受理網點信息
我行各網點均可受理在本行開立賬戶的以郵寄或現場跟函方式發函的詢證業務。各網點名稱、營業地址和聯系方式詳見“江蘇長江商業銀行官網——網點查詢”。
二、函證受理要求
(一)即日起,請會計師事務所及其他第三方函證機構按照財政部辦公廳、銀保監會辦公廳聯合印發的《關于印發<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財辦會〔2020〕21號)和財政部、中國銀保監會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財會〔2020〕12號)等文件相關要求進行發函。
(二)詢證函中的“貴行”(即函件收件人),請填寫具體的分支機構,例如:江蘇長江商業銀行XX分行、江蘇長江商業銀行XX支行。
(三)現場跟函所需資料:發函機構函證經辦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發函機構出具的介紹信或授權書。
感謝您對我行業務的支持與理解!
特此公告。
江蘇長江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日